□本报记者 刘亮
在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互相借贷用于资金周转的事时有发生。正常的借贷无可厚非,但不顾自身实际经济情况,通过“套贷转贷”的方式向他人出借款项的却实在不该。“套贷转贷”,顾名思义就是从金融机构套取资金,并将贷款转贷给他人的行为。那么一旦借款人不还钱,本金及利息还能要回来吗?
华亭市居民朱某、李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向好友何某某借款,何某某通过透支自己的信用卡向其借款3万元。朱某、李某出具借条约定月息2%直到本金还完为止。但借款后朱某、李某二人迟迟不还本金和利息,何某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起诉至华亭市人民法院,要求其二人偿还借款本金和约定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依法判决朱某、李某二人返还何某某本金3万元,对何某某要求其支付利息的诉求因转贷违反法律规定,不予支持。
法官指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本案中,何某某通过刷其信用卡向朱某、李某出借套现资金并约定利息的行为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违反了金融管理秩序,不受法律保护,对其约定的利息不予支持。但对于何某某出借给朱某、李某二人的3万元本金,双方的借贷行为成立,应当返还给何某某。法官提醒,信用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将信用卡交由其他人持有或使用。同时,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不仅会面临贷款逾期、出借款项无法追回等一系列法律风险,还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是我国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